(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地类名称 面积(公顷) 土地补偿费标准
安置补助费标准耕地林地园地牧草地水域通用
地村庄工矿用地未利用土地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三)青苗补偿标准
五、被征用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六、被征用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
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互相转告。
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乡(镇)
月 日 至 月 日
乡(镇)
村(组) 月 日 至 月 日
乡(镇)
村(组) 月 日 至 月 日
七、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将被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公告
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征地补偿登记表(格式)
一、土地补偿登记表
乡(镇) 村(组)(盖章)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地 类 征地数量(公顷) 前三年平均产值(万元/公顷) 登记
复核 登记 复核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备注 水田 耕 旱地 水浇地 菜
地地 望天田
果 园 园 桑 园 茶 园 地 橡胶园 其他园地 林 地 牧草地
水 域 交通用地
村庄工矿用地 合 计
土地所有权人代表:登记责任人:复核责任人: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登记表
乡(镇)村(组)(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产权人 附着物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复核
产权代表人签字
备注
1 村(组)
2 张×× 登记责任人: 复核责任人:
三、青苗补偿登记表
乡(镇)村(组)(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