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整顿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整顿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旅游局综合协调。成立由副市长杨士秋为组长,副秘书长王文华为副组长,由旅游、公安、工商、物价、卫生、文物、林业、民委、市容、交通、环建委、区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西安市整顿旅游景区(点)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顿工作。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安市旅游局。整顿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负其责,联合行动,综合治理。
整顿工作以区县为主体。各区县政府对所辖区内的景区(点)整顿工作实施全面领导,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直接组织抓落实,并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做好工作。整顿工作要围绕整体规划和整改方案进行。找准工作重点,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予以整改。整顿工作任务要逐项分解,实行责任制,限期达到治理目标。整顿工作要与整顿市容市貌工作、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迎接“四城会”活动和其他有关工作紧密配合,互相促进。
市上有关部门要按业务分工,具体抓落实。旅游部门负责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导游服务的整顿;工商部门负责旅游商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的整顿;物价部门负责收费标准的整顿;市容部门负责景区(点)卫生环境治理;公安部门负责景区(点)安全和治安的整顿;文物、民委、林业、交通、环建委负责本系统有关单位的整顿工作。
市辖区各旅游景区(点)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要服从当地政府对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接受地方政府的检查指导。把整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建并举,标本兼治
在整顿中,旅游景区(点)要把清理旅游景区(点)乱建同制定景区(点)整体规划结合起来,没有规划的要立即组织专家制定规划。重点整顿的景区(点)要将经过审定的景区(点)的建设规划在年底前报市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主管部门、各旅游景区(点)要通过整顿,搞好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长期有效的根本措施,做到标本兼治,使旅游景区(点)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三)强化检查监督,加大查处力度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按业务分工,加强对整顿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检查队伍,进行明察暗访,对整顿中发现的案件和问题,要采取得力有效措施,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时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要从严处理。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促进整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