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全面
整顿旅游景区秩序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1999]84号)
市政府同意市旅游局《关于全面整顿旅游景区秩序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999年6月4日
关于全面整顿旅游景区秩序的安排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决定》和省政府整顿重点旅游景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提高和促进我市旅游景区(点)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景区(点)秩序整顿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整顿的范围:西安市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的内外秩序。
整顿的重点: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秦始皇陵、华清池、骊山森林公园、半坡博物馆、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大慈恩寺、小雁塔、碑林博物馆、钟鼓楼、城墙、清真大寺、青龙寺、翠华山、南五台、楼观台森林公园。
二、整顿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整顿的内容:景区(点)内外乱设的摊点,导游服务秩序,景区(点)卫生。解决游客反映强烈,对我市旅游整顿形象和声誉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
整顿的目标:通过整顿,使我市的旅游景区(点)的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有一个明显的改观。基本上达到服务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文明、环境整洁优美、治安状况良好。
(一)整顿商品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通过整顿,解决旅游景区(点)内、外乱设摊点问题。对景区(点)外的旅游购物商店、旅游餐厅实行定点管理。
对景点内的商店、摊点进行全面整顿。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景点内的商店按景点的规模、年接待量以及景点的规划确定商店的设置与数量。解决涉外旅游景区(点)内商店过多的问题。取缔室外摊点。严禁在展厅内设立商店出售商品。做到无建设性破坏、无乱建临时营业用房。
对秦始皇兵马桶博物馆等景点门前已建成的旅游商品市场要清理整顿,做到入室经营,定点归位。对沿旅游景点墙外、路旁随意摆放的商品摊点、占道经营的无证摊贩进行重点整顿和清理。重点整顿秦始皇陵、华清池、碑林博物馆、大慈恩寺、清真大寺景点外的摊点,做到集中管理、规范经营。要求所有旅游商品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营业员必须佩戴胸卡。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餐馆的漫天要价、牟取暴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