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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
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发[1999]100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精神,加快和深化石化行业改革,合理利用原油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流通秩序,现将《西安市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安排意见》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9年6月29日

西安市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

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安排意见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38号)精神,取缔土炼油场(点),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是发展市场经济,深化石化行业改革,加快调整炼油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客观需要。近年来,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加之一些地区多头开采和部分土炼油的影响,我市在成品油生产和经营中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市辖区内加油站(点)多达432个,其中,一些成品油批发企业和小炼油企业证照不全,经营不规范。个别县区虽经多次整顿,但至今仍然存在小炼油炉。由于流通渠道和市场秩序失控,造成我市市场上油品质量不够稳定,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和偷漏税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小炼油企业和小炼油炉不但浪费原油资源,而且还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这一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按照全省石油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西安市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清理整顿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验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经委、市计委、市商贸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石油总公司等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市清理整顿办公室办公地址:市政府院内1号楼二层市经委经济运行处,电话:7295265,7295268。各区县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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