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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定江南中学实验分校建设费和学杂费的通知

无锡市物价局、无锡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核定江南
中学实验分校建设费和学杂费的通知
(锡价费[1999]70号)


江南中学实验分校:
  根据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委制定的<无锡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按照民办学校建设费和学杂费核定的原则和方法,现核定你校的建设费为4000元/生·年,学杂费为1500元/生·学期。对于建设费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锡教计(1999)45号文件有关规定。
  本通知自1999年秋季新学期执行。

                                     无锡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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