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303号 1999年6月22日)
各征收、稽查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73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因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税款已在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故该公司下属的主要从事代理买卖各种有价证券的、属于非独立经济核算的分支机构可从1999年第二季度起并入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缴纳企业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