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青年拔尖人才要在科技计划项目、出国考察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建立重大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实行特殊岗位工资制和课题工资制。要采取特殊政策,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对来陕工作成绩突出的国内外专家学者,省上将拨出专款予以奖励。国家各部委、外省市单位和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来陕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项目,可优先获得政府科研经费、贷款贴息和融资担保等支持,对携带技术和资金来陕创办或领办科技企业的,除享受高新区现有优惠政策外,在工商登记、土地使用、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认定、重大项目立项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建立科教住宅小区,为来陕工作的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长期为我省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奖励住房。
采取多种方式培养造就一支能够跟踪世界先进水平、懂管理、善经营的科技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从2000年开始,每年通过公开招考方式,选派30名左右优秀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研修学习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充分利用我省高等学校师资优势,继续办好工商硕士管理学院,有计划地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培训。把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收入同企业的效益挂钩,逐步实行年薪制。科技企业司以划出一定数量的股份,作为创业股和管理股奖给企业创办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省上设立“陕西省最高科技成就奖”、“陕西省科技企业杰出经营管理人才奖”,对有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予以重奖。
九、建立和完善科技投融资体制,集中支持重大产业化项目
本着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对认定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给予重点资金支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作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银行贷款作支撑,广泛吸引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发展科技产业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加大财政和金融对科技的支持力度。调整现有的科技资金结构,继续实行新增财力10%用于支持科技产业和增加科技三项费用的政策。地市县科技三项费用要达到同级财政支出的1%以上。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公司要采取政府资本金投入、公司投资、科技企业参股、社会团体和个人人股的办法每年筹集1亿元资金,主要用于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贷款担保、贴息贷款和股权投资。尽快建立陕西省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支持各级各类金融机构参与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和技改项目、高新技术企业的评估评审。计划、金融和证券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发行地方企业债券。
积极吸引境外及社会闲散资金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进行投资。可以采取股份转让、产权及经营权拍卖等方式吸引外资,省上赋予其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企业采用买壳上市、上市公司收购科技企业、进人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积极吸引境外的风险投资公司到我省进行科技风险投资等多渠道融资。省上将对投资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公司实行优惠政策。省经贸委、科委等有关部门要主动加强与证券管理部门的联系,争取每年有2~3个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要积极争取外国政府和社会团体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援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