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
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
(陕发[1999]13号 1999年6月28日)
陕西有一大批实力较强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有一支人数较多、素质较高、研究和开发能力较强的科技队伍,每年都有一大批具有国内和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这支科技力量为全省和全国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党的十四大、十五大以来,我省科技事业有了新的发展。西安、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发展势头强劲,多数技术开发型科研机构走上了面向经济建设、自主发展的道路,民营科技企业呈现出勃勃生机,科技产业化趋势开始显现。但是,我省科技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科技与经济相脱节、科技力量游离于企业和市场之外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科技对经济的贡献率还不高,传统产业现代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造成我省科技和经济结合不紧密的主要原因是、科技管理体制不顺,内部经营机制不活,科技资源开发利用不够;多数企业吸纳科技成果和主动开发技术的能力不强,没有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可实现产业化的重大科技项目不突出,实施科技产业化的力量比较分散;没有形成吸引优秀科技人才和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健全的、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领导对科技挑战的严峻形势缺乏危机感和紧迫感,全社会的科技意识还不够强。
科技进步是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当今世界新的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科技产业化成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我们要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和发挥我省的科技优势,依靠科技进步,调整经济结构,提高经济素质,扩张经济总量。这是我们面向新世纪,实现到2010年把陕西建成中西部经济强省战略目标的必然选择。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陕”战略,深化科技改革,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科技产业化步伐,推动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此,省委、省政府特作如下决定:
一、把发展科技产业和经济结构调整紧密结合起来
本着面向市场,发挥优势,有取有舍,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用先进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动我省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结构优化,经济总量快速扩张,质量、效益明显提高,经济建设真正走上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