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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1999年度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

  四、加强夏粮收购资金管理
  今年夏粮收购资金的供应和管理,继续坚持“库贷挂钩”、“钱随粮走”的原则。对粮食收储(购销)企业按保护价和随行就市收购的粮食,农发行要按照实际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及时供应贷款和必要的收购费用,并提前发放3天的收购铺底资金,以确保结算需要。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筹措粮食风险基金,确保及时拨补各项政策性补贴。粮食收储(购销)企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政策,加强收购资金的管理,调销的粮油货款要及时归还贷款本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收购资金。
  五、做好夏粮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夏粮收购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仓容严重不足,各市及崂山、城阳、黄岛区要引导农民多储存一部分粮食,不卖过头粮。粮食企业要充分挖掘潜力,搞好合粮并仓。仓房破旧损坏的,要抓紧修好,财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补助部分费用。仓房确实不足的单位要及时租赁社会仓容,抓紧做好露天储粮的场地、垛底、物料等准备工作,所有粮食收储(购销)企业都要加强对收粮人员的业务、政策培训,配足备齐各种仪器、设备、器材,以确保夏粮收购需要。粮食入库后,要强化粮情检测,健全制度,落实措施,严防火灾、霉变、虫蚀等坏粮事故发生,确保粮食安全度夏。
  六、继续加强粮食收购市场管理
  粮食市场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各级政府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不能有丝毫放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市场管理力度,继续严厉查处私商粮贩和未经批准入市的企业违法收购粮食的行为,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要通过建立台帐制度,加强对粮食加工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粮食加工企业的监督,严厉打击擅自收购、违法经营等行为,为夏粮收购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
  今年是粮食改革的关键一年。进一步做好粮食购销工作,对于确保农民增收,保证农村乃至社会稳定,都具有重大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政策,强化服务措施,切实加强对夏粮收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收购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监察、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夏粮收购期间粮改情况执法监察的力度,对违反粮改政策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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