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日)宣布失效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1999]5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我省现有道路通车总里程9.18万公里,机动车保有量达135.8万辆。1998年全省道路交通运输完成货运量28044万吨,运送旅客51786万人次, 分别占全省货客运总量的73.8%和93%。近年来,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但是道路交通事故问题仍十分突出。据统计,1996年至1998年,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9307起,死亡10034人,伤21240人, 直接经济损失15967万元。这些事故的发生, 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为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道路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生命财产极端负责的精神,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清理整顿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减少事故隐患。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查,对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严格审查和检验。要集中联合开展一次全省性的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严禁“两无”车辆上路行驶,发现一辆查处一辆。要把好车辆入籍、转籍过户关,依法登记发证,任何人不得徇私舞弊,违规乱发牌证。对检查和登记中发现的应该报废的车辆,要依法强制收缴报废。物资回收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的工作,严禁已报废的车辆重新流入社会。要坚决打击私自拼装车辆尤其是用已报废车辆的零部件拼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取缔所有非法拼装点。
三、提高机动车驾驶员的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驾驶员技术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着直接的关系。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机动车驾驶员证照管理,认真按照要求,引入计算机技术进行科学考试,严格考核,彻底杜绝弄虚作假行为。要把好驾驶员队伍的“入口”关,对技术不合格的,坚决不准发证。要对现有驾校和考试发证单位进行一次检查清理,达不到要求的,要暂停进行培训,取消发证资格,限期进行整改。要严格驾驶执照审验制度,加强驾驶员日常教育管理,不断提高驾驶员的思想水平和技术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