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对徐汇区物价局《关于认定易初配销有限公司M6A73三星微波炉和5000ML海狮精制油低价倾销行为的请示》的批复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对徐汇区物价局《关于认定易初配销
有限公司M6A73三星微波炉和5000ML海狮精制油低价倾
销行为的请示》的批复
(沪价检[1999]第204号 1999年7月26日)


上海市徐汇区物价局:
  你局徐价发(1999)03号《关于认定上海易初配销有限公司M6A73三星微波炉和5000ML海狮精制油低价倾销行为的请示》批复如下:
  上海易初配销有限公司徐汇店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以低于购进价(每台390元)的零售价(每台299元)出售M6A73三星微波炉1857台,是购进总数(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九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日总数购进2000台)的92.85%;以低于购进价(每瓶51.5元)的零售价(每瓶39.9元)出售5000ML海狮精制油92324瓶,(是购进总数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至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总计购进104224瓶)的88.58%。经审议,上海易初配销有限公司徐汇店此种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的不正当价格行为。请你局依法处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