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政府办、市纠风办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厅、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近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部门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了以办事公开、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规范、深化和完善我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是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国家机关行政管理体系和树立公务员廉洁从政、勤政为民良好形象的需要,也是从根本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治本措施。各级政府和部门都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以完善和强化民主监督机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实施政务公开,提高各级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水平,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政勤政意识、依法行政意识和照章办事意识,强化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政府政令畅通和廉洁、高效运转,促进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总体思路是:形成一个体系(政务公开体系)、完善四个网络(决策网络、办事网络、服务网络和监督网络),着力在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上求突破,在深化和细化上下功夫,在规范化和制度化上见成效。
总的要求是:推行政务公开,要有利于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监督,有利于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利于健全制约机制、遏制腐败,有利于促进全市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
二、建立、规范政务公开体系和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