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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厦门市顺雄彩色印刷厂为发票定点印制企业的批复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同意厦门市顺雄彩色印刷
厂为发票定点印制企业的批复
(闽地税征[1999]25号 1999年7月20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在厦门市顺雄彩色印刷厂定点印刷电脑发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增加厦门市顺雄彩色印刷厂为我省地税发票定点印制企业。请你局在近期内到省局办理《发票准印证》,并负责对该厂印制地税发票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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