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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省计委《关于做好1999年普通高等教育扩大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99)教电246号文有关“各地、各部门不能跨越隶属关系调整招生计划”的规定,本科扩招计划安排在8所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和4所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本科院校(江西财大、华东交大属于部属高校,其扩招计划由其主管部进行安排)。
  同时,考虑我省高中阶段教育师资紧缺以及部分师范专科学校正在申报设立师范学院的实际情况,安排5所师专在原已办本科班的基础上,各扩招一个本科班。
  (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教委省计委关于按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试办高等职业教育意见的通知》(赣府发(1999)24号)精神,今年我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计划(包括扩招计划)由已批准试办高职的13所院校及部分条件比较好的成人高校和新设立的3所职业技术学院承担。高等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必须有利于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所需实用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计划委教发(1999)2号文件中有关“招生对象主要面向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也可招收少量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的规定,考虑我省“三校”生(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的毕业生)报考高职人数的实际情况,在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计划总数5000人中,共安排“三校”生招生计划1000人。
  三、 扩招的政策措施
  (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落实发展高等教育的各项政策措施。当务之急是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高校扩招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建设用地、项目立项、工程报建、水电增容、规费减免、环境整治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特事特办,实行从优从宽的政策。
  (二)各高等院校要以对学生、家长以及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搞好这次扩招工作,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凡承担了扩招任务的院校,要与学校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书。要把扩招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落到实处,保证新生能按时入校,保证学生都在校本部上课,保证主要的教学生活设施不可缺少,保证主要的教学环节能按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保证教育质量和教学秩序的稳定。要切实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现有师资潜力,提高现有的教学设施和设备利用率。认真清理挤占校内普通学历教育资源的助考班、补习班。积极推进城市学校实行走读制。加快推进高校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降低办学成本。鼓励高等院校通过引资、贷资的方式建设学生公寓,允许在学校周边地带租赁条件较好的用房统一安排扩招学生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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