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五、农民收入指标。指农户当年从各种来源得到的扣除各项费用性支出后,归农民所有的收入,包括生产性收入和非生产性收入。计算以统计部门通过抽样调查取得该项资料为准。
  六、农田标准化指标。指标准化农田占水田面积的比重。标准农田的标准是:水利设施完善,旱能灌,涝能排,田块平整,路桥配套,方便农机作业。
  七、操作机械化指标。农业机械化水平的评价往往需要设置若干指标综合评价,为了简便易行,只设置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这一综合性指标以及反映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的机耕机收率指标。  
  (一)劳均拥有农机总动力。指按当年农业劳动力计算的平均每劳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它是反映农业机械装备总水平的一个综合指标。  
  (二)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指水稻生产过程中耕、收两个重要环节的机耕率和机收率的综合水平。机耕面积按当年利用农业机械实际耕翻过的面积计算。即在同一块耕地上,在一年内不论耕翻过几次,只算一次,不能重复统计。机收面积是指当年利用农业机械收割水稻的面积,按实际收割面积计算。不包括用半机械化农具收割的水稻面积。  
  本指标是反映劳动强度最大的水稻生产机械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计算方法:  
  机耕率= 实际机耕面积水稻占用耕地面积 ×100%
  机收率= 实际机收面积水稻播种面积 ×100%
  水稻生产机耕机收率= 机耕率+机收率2
  八、服务社会化指标。用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和农副产品加工率来反映。
  (一)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健全率,是指一个地区有健全的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的村镇数占全部村镇数的比重。  
  (二)农副产品加工率。指用于加工农副产品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现价)的比重。
  九、管理科学化指标。在这个一级指标中,相应设置农业经营规模化综合率、养殖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比重3个二级指标,前两个指标反映经营规模化、生产结构合理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后者反映管理科学化的人力资源。  
  (一)农业经营规模化综合率。本指标是反映农业产业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营程度的一个综合指标。主要有两种形式:1.因区域性产业积聚和扩张而形成的产业化规模经营,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可按公司或龙头企业带动的农户数,统计规模化经营的面积(数量)。2.随着土地集中而形成的单个生产单位规模经营,即农场、专业大户等。其标准是:劳均年种粮10亩以上,种蔗10亩以上,花卉20亩以上,养猪50头以上,三鸟5000只以上,山林50亩以上。其他种养可以参照上述同类产品标准。计算方法: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