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
(粤府办[1999]6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作为我省指导珠江三角洲各市、县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衡量标准,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广东省2010年珠江三角洲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用现代物质技术装备农业,用现代手段管理农业,实现“五高六化”(即劳动生产率高、土地生产率高、投入产出率高、科技进步贡献率高、农民收入水平高。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管理科学化、服务社会化、生态良性化、城乡一体化),把农业建设成为具有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产业,把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技进步、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新农村。到2010年,使我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基本达到发达国家90年代初的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要求
1.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强,劳动生产率、土地生产率、投入产出率、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农民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农业成为一个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农民生活达到富裕水平。
2.以农田标准化建设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高产稳产田比重明显提高,农业具有较强的生产能力和抗逆能力。
3.现代农业机械体系基本形成,农业机器广泛应用,农业从依靠手工畜力农具生产转变为主要依靠机器生产。
4.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新品种和新技术广泛应用,农业生产要素和农产品市场比较发达,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
5.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建立起合理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提高,农业区域化布局更加合理,农业支柱产业和主导产品突出,产业化经营成为农业的主要经营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