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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饮食服务行业推行清洁燃料的通告

  二、饮食行业改烧清洁燃料的可行性
  1、城区饮食行业燃用的清洁燃料有液化气、管道煤气、柴油、电等可供选择。
  2、这些燃料品种除管道煤气有区域局限性外,其他的品种均有大量供应,贮存运输都十分方便,能满足各饮食服务行业的要求。
  3、饮食服务行业是经营性的行业,普遍利润较高,推行清洁燃料,经济上能够承受,同时对全市主体工业经济无影响。
  4、我市的部分餐饮业已经采用了上述清洁燃料,综合效益明显。以沈阳、海口、厦门等地情况看,效果良好。
  三、几点说明
  1、关于推行清洁燃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应制定规划,对市区内民有炉灶,限期实现燃用固硫型煤或者其他清洁燃料,逐步取代直接燃用原煤;《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对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按照国家规定加倍征收超标排污费外,由环境保护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或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业关闭。
  2、关于推行清洁燃料的范围。考虑推行清洁燃料工作既要保证达到改善环境的效果,又要考虑我市以区带乡的实际情况,为了便于操作,此次推行清洁燃料工作的范围确定在二环线以内的所有饮食服务行业,今后视情况逐步推广。
  3、关于推行清洁燃料对象。为了配合今年的创建迎检工作,同时鉴于锅炉治理周期长,耗资大,短期内难以实施的情况,因此,这次推行清洁燃料工作主要解决饮食服务业的茶炉,大、小灶的污染问题。
  4、关于通告的实施。推行清洁燃料工作是一件大事,但有的饮食服务业主一时难以适应,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为了保证推行清洁燃料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密切配合。这次推行清洁燃料工作要以各区人民政府为主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严加监管,对逾期不执行的,由工商部门吊销工商执照、卫生部门吊销其卫生许可证、环保部门依法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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