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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局系统行政单位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计算机替代手工记帐审查规范》的通知

  (六)当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软、硬件发生故障时,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排除故障。
  (七)按照规定收集、保管、移交电算化会计档案。
  第七条 电算化出纳岗位职责。要求做到:
  (一)录入、打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当日结清现金账。
  (二)月末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账户余额核对。
  第八条 以上三个岗位的设置应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出纳人员不能审核记账凭证和保管会计档案。

第三章 会计电算化操作的管理

  第九条 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是对会计人员操作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包括计算机硬件设备日常使用管理、上机操作电算化会计软件和电算化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管理三方面。
  第十条 计算机硬件设备日常使用管理。
  (一)保护计算机设备,禁止非指定人员操作计算机,会计电算化应专机专用,计算机内不得安装与财务管理无关的软件。
  (二)使用不间断电源,当不间断电源发出停电报警时,应立即把当前操作的文件存盘,再关闭计算机和不间断电源,以避免因电源中断而破坏会计数据。
  (三)定期保养计算机硬件设备,保证硬件系统正常运行。
  (四)保持计算机硬件、不间断电源等设备及周围环境整洁,注意通风、防火、防磁、防雷击、防鼠害、防静电。
  (五)计算机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硬件故障时,应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处理。
  第十一条 电算化会计软件上机操作管理。
  (一)明确规定上机操作人员对会计软件的操作权限,对操作密码要严格管理。
  (二)操作人员离开计算机时,应按程序规定正常退出会计软件系统,以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和操作人员越权使用软件。
  (三)每日操作完毕及时进行数据软、硬盘更新备份,每月终了结账后对数据文件进行硬盘和软盘更新双备份。
  (四)健全必要的防病毒措施。安装防病毒卡或使用防病毒软件,并定期进行版本升级。使用所有外来软盘时,必须先对软盘进行病毒检测,防止病毒感染。
  (五)发生数据丢失、混乱等情况,应使用会计软件中的索引功能,或备份数据进行数据恢复,无法自行解决时,做好故障记录,及时通知计算机维护人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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