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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省国省企业改革的若干意见

  (一)资产重组,以资本为纽带,推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的强强联合,鼓励兼并和收购劣势企业;支持直接上市、借壳上市、上市公司定向扩股和国有控股比较大的上市公司申请配售部分国有股等措施,组建和壮大一批大企业集团,提高产业集中度。
  (二)技术创新。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创新机构建设,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参照国家做法,在70户集团中搞10个省级技术创新试点企业,在技术改造项目和资金上优先予以支持。培养和引进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技术创新人才的激励力度,吸引外省、市甚至国外人才来我省企业从事技术开发工作。鼓励企业提高科技投入比重。加大政府的科技投入,建立省、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资金,加快发展技术市场,在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企业专利信息库。鼓励科研院所以参股、转型、兼并等多种形式进入企业,参与技术中介服务体系的建设,完善技术创新载体。
  (三)制度创新。对现有企业集团的母公司进行规范的公司制改制,除少数规模较大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都要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在企业集团内部要加快资产整合的力度,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体制,加快集团内部成员的改制,转换经营机制;研究制定企业集团国有资本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集团投资行为的监督控制。
  (四)拓展市场。大企业集团要加强企业经营战略的研究与制定,每个大企业集团都要有明确的发展战略、技术创新战略和市场营销战略;组织大企业集团在省外建立生产和营销基地,发挥知名品牌、专有技术、先进管理、营销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变“产地销”为“销地产”,扩大国内市场覆盖面。鼓励大企业集团在不断扩大产品出口的同时,在南美、东南亚、非洲、东欧、俄罗斯等比较优势较大的地区投资办厂,开拓国外市场。
  四、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在认真贯彻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1999年改制面达到60%,2000年达到90%以上。
  (一)从实际出发,尊重企业的选择,因地制宜,因企制宜,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出售国有小企业是一种形式,只要做到不逃废银行债务,妥善安置职工,有利于企业发展,各地可以大胆规范操作,出售国有资产所得要用于企业发展,用于扶优扶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加快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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