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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认真贯彻《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
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青国税发[1999]105号 1999年8月24日)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市国税局研究制定了《进一步做好税收工作,支持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国企改革作为当前税收工作重点来抓国企改革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站在跨世纪的高度作出的战略决策。我们必须充分领会其重大意义,坚决贯彻执行。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驾驭工作的能力,转变思想,遗弃陈旧的观念,要切实端正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深入国有企业改革的第一线,为国企的改革、发展出谋划策,当好参谋,要把帮助企业扭亏脱困、减负增效和推进国企改革作为当前税收工作重点来抓。以“三讲”教育活动为契机,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深刻领会,坚决贯彻,狠抓实效,在认识上和行动上要做到双到位。
  二、深化规范化管理,切实解决目前国税系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增强危机感市局年初提出的今年三个工作重点是管理质量、素质建设、全面落实。经过半年多的工作的,已经取得显著成果,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表现为执行不严;执行政策不到位、不统一、不落实、不规范,个别甚至变通税率;违规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个别税务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规范,甚至为税不廉,以税谋私;个别单位对纳税人重复检查、违规收费等。上述问题,严重影响国税的执法形象,也不利于税务部门支持国企改革发展,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基层局要尽快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彻底解决上述存在由来已久的问题,给国企改革提供一个良好的、宽松的税收环境。
  三、坚决完成今年的税收收入任务,以实际行动支持我市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年初市局提出今年组织收入要继续贯彻“向强化管理要收入,向依法治税要收入”的指导思想。各单位要坚持严格依法治税,全面完成总局、市政府下达的税收收入任务,为我市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支持。一是要加强计划管理,实现均衡入库,坚决杜绝寅吃卯粮现象和一切弄虚作假现象;二是要完善税源监控机制,特别是对大型集团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要进行按月跟踪监控,全面掌握企业的经济活动情况;对中小型企业实行税收分类管理,严防税款流失。三是要积极推行纳税评估,用科学的征管手段制止偷税行为和避税行为的发生,及时总结经验,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形成一整套的科学管理模式;四是要大力清缴欠税,对有清偿能力的要加大催缴力度,争取年内清理入库;对暂时没有清偿能力的企业,制定清欠计划,逐步清缴入库;五是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和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行为的发生。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形象树税”工程,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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