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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治江河、大力搞好防洪工程建设的通知

  清淤除障是恢复和提高江河行洪能力行之有效的工程措施。要有计划地在泥沙淤积严重河段开展清淤疏浚,坚持不懈地清除河道行洪障碍,依法加强河道管理,确保江河行洪安全畅通。
  (一)大力开展三门峡库区清淤疏浚。三门峡库区各市县和专管机构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专业队、库区单位以及受益区群众的作用,大力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渭河下游要按照淤背固堤相结合的原则,每年疏浚、淤背不少于20公里。黄河小北干流段要结合堤防、护岸工程加固和低洼滩地改造,每年抽沙淤背不少于10公里,并有计划地实施引洪放淤,增强河道泄洪能力。渭河中游和多泥沙河道的城镇段也要制定计划,积极搞好清淤疏浚,减少泥沙淤积,确保行洪畅通。
  (二)坚持不懈地清除各类行洪障碍。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大力清除各种碍洪设施,确保行洪畅通。对渭河咸阳公路、铁路碍洪桥组等重点碍洪工程,由交通、铁路等主管部门负责,尽快制定改建方案,3年内完成改建任务。
  (三)依法加强河道管理。要加强堤防、护岸、坝垛、闸坝等防洪设施管理,建立养护、维护责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防洪设施的不法行为。要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采石、采金加强管理,规范作业方式,划定作业范围,保证防洪设施安全运行。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凡在河道内修建各类设施,必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避免影响行洪安全。
  四、搞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蓄水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调度能力
  我省1064座水库中目前有300余座不同程度带病运行,防洪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加之江河干流缺乏控制性骨干工程,调度洪水的能力较差,增大了堤防工程在防洪期间的压力。为此,要加快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和干流控制性骨干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调蓄能力。
  (一)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度。在继续搞好大坝安全鉴定和注册登记的基础上,按水库自身效益、威胁程度,分类排队,区别对待。对那些淤积严重,自身效益较差,失事后损失小的病险水库要按照有关规定,该报废的报废,该降等的降等,该加固的加固。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工作要坚持分级负责,分级负担的原则,组织开展治理加固的前期工作,成熟一个,治理一个。当前要切实抓好已经开展的40多座病险水库治理加固的设计和审批工作,力争早日组织实施。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快陕北库坝群治理,不断提高防洪保安能力。
  (二)努力创造条件,兴建干支流控制性骨干工程。要抓好主要干支流控制性工程规划,加快东庄水库的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增强江河干流的防洪调度能力。
  (三)加强水库错峰调度研究和推广运用工作。要挖掘现有水库的防洪潜力,在确保水库安全的前提下,加强水库错峰调度的研究和推广应用。近期要抓紧完善冯家山、石头河、石门水库自动测报系统,研究制定洪水错峰调度方案。要加快渭河中游洪水调度方案和石门水库、石泉电站、安康电站为汉江干流洪水错峰调度方案的研究,并尽快组织落实。要制定并落实陕北库坝群联合调度运用方案,完善汛情测报系统,确保库坝群防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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