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加强本市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的通知
(沪财综[1999]36号)
各区、县财政局及体委:
为了加强对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根据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体经济字[1998]365号)的精神,现将本市体育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公益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管理形式
体育彩票公益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纳入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定,本市公益金收入按有关规定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支出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从财政专户中拨出。
二、账户的设置
1、本市各级体委经财政部门同意,在指定银行开设公益金收入过渡账户和公益金支出账户。
2、收入过渡工账户是指体育行政部门委托体育彩票管理机构为代收统缴公益金而在银行开设的专用收入存款账户。收入过渡户的存款只限于缴入同级财政专户或上级管理部门。
3、支出户是体育行政部门为接收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中拨入的公益金而在银行开设的账户。支出户只能发生从财政核拨的公益金和支出款项。
三、收支管理
1、每个体育彩票销售点的销售现金必须于当日解缴体育彩票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各区、县体委留存的即开型彩票公益金和市体委返回的电脑型彩票公益金必须及时解缴本区、县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体育彩票销售实现后,应按规定的比例及时计提公益金,于结算后5日内存入公益金收入过渡户并于每月10日前解缴同级财政专户。
3、各区、县体委根据一级公益金收支规模和支出需要编制公益金年度收支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4、公益金收支计划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一般不作调整。在年度执行中,因国家政策调整以及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等原因需调整收支计划时,须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
5、各区、县体委用款时要根据同级财政部门核定的公益金收支计划填写用款申请书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公益金上缴财政专户情况及时审批并将所申请资金拨入公益金管理部门的支出户。
6、市、区、县体委应按月编制公益金收支情况表和编制本级年度公益金收支决算,并在每月五日和每年一月二十日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