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适应现代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拓宽消费领域。一是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产业。充分发掘各类学校现有办学潜力,扩大招生规模。各级物价部门要根据居民承受力和教育成本,合理确定教育收费标准。进一步完善奖学金、贷学金。特困生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体系。全面启动高校内部改革,推进后勤服务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改造学生公寓等教育基础设施。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办学,凡是符合规定办学条件的团体和个人,都可以申办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和普通民办高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建校审批、学籍管理、招生计划等方面给予积极扶持。二是进一步启动住房消费。1999年底前各地必须基本完成现有公房出售和房地产证发放工作,从2O00年起取消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性折扣,一律实行市场价格。继续提高公房租金,全面开放住宅二级市场,简化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审批及产权登记过户手续,鼓励私有住房上市交易。省物价局要会同省计委、省建设厅对住宅建设和销售等环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清理,下决心取消一批收费,降低一些收费标准,把住宅售价降下来。改进住房贷款担保方式,积极发展用房抵押贷款业务。三是大力发展旅游业。抓紧旅游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改善旅游条件。大力发展旅游娱乐业,加强旅游商品特别是名品、精品、特色产品、新品的开发和培育。依法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管理,建立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提供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加大旅游促销力度,大力拓展国内大众旅游市场,巩固和开发国际市场,加快形成多元化旅游市场新格局。同时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鼓励发展非基本医疗保健,积极开拓体育产业和文化娱乐业,满足群众多样化服务消费需求。
以上是从全省角度提出的一些重点工作,各地情况不尽相同,选择启动经济的突破点和工作的着力点也应当有所侧重。在贯彻国家政策的过程中,切不可照搬照套,也不能两眼向上、消极等待。各地、各部门务必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找准自身优势与国家政策的结合点,选择好对经济最具拉动力的突破点,通过强化自身工作来更好地贯彻中央12号文件,有效地启动经济增长。
四、加强调研,掌握指导经济工作的主动权
贯彻中央12号文件,必须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和解决好影响重大的政策问题,处理好贯彻中可能出现的实际问题,掌握工作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的积极效应。各地、各部门要在深入学习中央12号文件的基础上,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做到谋划在先、有备无患,增强工作的超前性和主动性。对一些带有普遍性和长期性的课题,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力量进行研究,理清工作思路,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