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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本市财务会计工作秩序、落实各级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董事会决策分级落实责任情况
  3.董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监事会检查企业财务的情况
  5.全面预算制度执行情况
  每一项预算是否都在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执行
  6.重大财务收支活动审批和制约情况
  7.定期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决算情况
  8.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9.原始记录的审核、填制人的责任落实、签署等
  10.计量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计量验收人员的责任
  11.财产清查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发现问题的处理
  三、重大事项的决策、背景、实施和处理情况
  包括:对外投资、收购合并、重大对外担保、转让股权和重要财产、资产等级等描述重大事项的决定背景、可行性研究过程、主要内容、财务会计处理方法等
  四、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情况
  五、需要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六、需要提请领导处理的事项
  七、企业财务状况分析(附表一至六)

  附二:

整顿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秩序

专项稽核检查的检查提纲

第一部分 内控制度



  1.行政事业单位是否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有否违反《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
  2.有否按规定如实申请预算项目和资金,有否建立预算管理程序。
  3.有否按照规定收支统一纳入预算管理,行政执法单位有否实行收支两条线,并建立内部制约制度。
  4.各行政单位主管部门是否按财政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划拨财政拨出的预算资金,有否拖欠、挤占、挪用预算资金情况。
  5.行政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预算拨款后,有否擅自改变规定的用途,挤占、挪用预算资金。
  6.行政事业单位有否按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期报送月报、季报、年报、快报并附文字说明。
  7.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购入、领用、毁损、核销等是否按规定执行,是否建立有效的财务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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