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沙市残疾人扶贫计划(1998-2000年)》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长沙市残疾人扶贫计划(1998-200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长沙市残疾人扶贫计划(1998-2000年)
我市现有贫困残疾人约7万人,解决这部分人的温饱,事关全市扶贫解困的全局。为了使我市贫困残疾人与全市贫困人口同时脱贫,根据国务院1998年4月颁布的《
残疾人扶贫攻坚计划(1998—2000年)》,结合我市贫困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长沙市残疾人扶贫计划》。
一、成绩与困难
(一)成绩:近几年来,由于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全社会的关心、支持与帮助,贫困残疾人群中部分残疾人生活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特别是1993年国家投放残疾人康复扶贫贷款以来,我市共争取到康复扶贫贷款255万元,通过各种方式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和家庭副业,几年来近8000名残疾人摆脱了贫困,1480名残疾人纳入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3200名残疾人享受了“五保”或“双定”救济,这部分人温饱问题得到了基本保障。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和国家扶贫攻坚的深入,残疾人的贫困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特别关注。
(二)困难:我市7万贫困残疾人中,5万人有一定劳动能力,可以通过扶贫自食其力解决温饱,但是往往因残疾而被忽视,未能纳入扶持对象。再则,由于残疾人受生理条件的制约,对其扶助的难度加大。
二、目标与方针
(一)目标:到本世纪末,通过扶贫,使有劳动能力的5万贫困残疾人经过自身的努力,解决温饱问题;残疾人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达到政府确定的温饱线标准。通过社会保障,使2万特困残疾人解决温饱。
(二)方针:残疾人扶贫,必须扶持到户到人。
三、方法与途径
(一)方法:以直接扶贫为主,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和家庭副业。推广小额信贷,直接扶持到户。
发挥扶贫基地的辐射作用,使较多的贫困残疾人得到基地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