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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0年度《长江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00年度《长江日报》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区委,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长江日报》是中共武汉市委机关报,肩负着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部署的重任,也是全市广大党员和干部、群众及时了解中央、省、市精神和信息的主渠道。为进一步做好《长江日报》的发行工作,更好地发挥这一舆论阵地在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长江日报》的发行工作。《长江日报》发行量的大小,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声音传播范围和影响。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长江日报》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真正把《长江日报》的发行工作放在市级报刊发行订阅的首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要有专人负责,把《长江日报》的发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各单位要适应当前形势,克服困难,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长江日报》征订任务的完成。
  二、确保《长江日报》的订阅经费。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关于使用公费订阅报刊有关问题的通知》(武办发[1996]27号)精神,使用公费订阅报刊的单位和领导干部,要重点保证订阅《长江日报》等党委机关报。要坚决纠正采用挤公费、强行摊派等不正当手段,挤压和冲击《长江日报》发行的作法。各单位党(团)费、工会会费和书报刊补贴费,行政企事业单位的宣传费、办公费中的报刊费,街道、乡镇场、居委会、村组的宣传文化经费等,都要重点保证订阅《长江日报》。
  三、进一步明确《长江日报》的订阅范围。要严格按照市委确定的机关报订阅范围组织征订,力争消除空白点。全市城乡支部以上的党组织,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处(科)室,工厂车间和班组,高等院校和中专、高、初级中学的班级,小学高年级和教研室(组),驻汉部队连以上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和村民小组,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各类市场及个体工商户,宾馆、饭店、招待所的客房,商场、商店的柜台,医院的病房,都要订阅《长江日报》。
  四、各级党委宣传、组织、办公室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长江日报》的征订工作。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办公室要根据《长江日报》的订阅范围和市委办公厅下达的发行任务数,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如数完成。宣传部门要做好《长江日报》发行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部门可用党费为本地区、本单位的党组织订阅《长江日报》,要特别注意帮助贫困地区农村党支部和亏损企业党支部做好《长江日报》的订阅工作。各级党委办公室要认真抓好征订工作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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