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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我省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严格审核,层层把关。我们本着“应返还的税款,要按时足额返还;不应返还的税款,一分钱也不能流失”的原则,在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先征收后返还”规定和按时申请报批的基础上,我省各级国税机关下至基层税务分局上至省局,都逐户逐笔进行认真审核,对手续不全、程序不对、有多返或少返嫌疑的,视情况该补报的补报、该退回的退回;对有明显错误或问题的,还要求下级税负返还审核审批工作中,仅省局要求补报有关资料或补办有关手续的有13户,退回重办的有4户,直接派人下户进一步核查的有7户。
  (三)专项检查,清算收尾。为做好5年超税负返还收尾工作,切实加强涉外税收征管,我们年初就加强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收尾工作下发了通知,对收尾工作的政策规定、工作要求、清算检查和具体步骤作了明确规定,并于6月1日至6月27日,从有关市、地和省局抽调了8名业务骨干,分成4个组,对全省外商投资企业5年超税负返还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之前,我们做了充分准备。一是制定下了发《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专项检查的通知》(皖国税函[1999]82号),对这次专项检查进行了具体的位置,明确了检查的范围、重点、时间和步骤,并要求各市、地在省局检查之前开展自查;二是为了统一检查的政策口径,专门召开了部分市、地对口业务科长和业务骨干参加的座谈会,针对各地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展开讨论,统一检查中有关政策口径,并形成了文字材料,在开展检查之前,发给每个检查人员;三是将全省有超税负返还的外商投资企业按市、地列出每户的名单和历年实际批准的返还数,交检查人员;四是在开展检查之前,召集检查人员集中学习半天 ,学习有关政策规定,把握检查中应掌握的政策口径,分组并布置检查任务。此次专项检查,检查外商投资企业96户,查出有问题的企业46户,占检查户数的48%,查补(即减少返还)增值税、消费税912.24万元。结合专项检查,通过认真做好超税负返还收尾的清算审批工作,审减超税负返还370万元,审增返还56万元。
  三、问题及整改意见
  (一)外商投资企业超税负返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企业帐务处理较为混乱,会计核算不准确或账证不全,直接影响税款的缴纳和超税负的计算与返还。二是企业购进货物应取得但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自行享受超税负返还。三是企业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而自行享受超税负返还。四是企业以货易货或出售已使用过的小汽车等少提销项税金。五是对进口材料没有取得进口完税凭证,而自行进行了抵扣。六是少数企业为享受超税负返还,人为推迟进项抵扣或提前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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