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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 总工会关于调整本市企业因工死亡职工的供养直系 亲属定期抚恤费人均最低标准的通知 (沪财企一[1999]254号、沪劳保保发[1999]83号 199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