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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1999]6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148” 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的意见


  开设“148”法律服务专线是司法行政部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运用现代化通信手段,面向全社会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的新举措。去年下半年,国家司法部、信息产业部联合发出通知,并与中央综治办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今年6月下旬,又联合召开现场会,在全国范围内推广“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截止目前,全国绝大部分县(市、区)已开通“148”专线,我省已有92个县(市、区)开通了“148”专线,开通率达86%。共装配电话663部、微机60台,有549名专兼职值班人员,共接受电话咨询12379次,接待来访2977人次,公证、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受托办理法律事务2658件,提供上门服务364次,提供法律援助188件,解决纠纷1059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1497件,挽回经济损失318.5万元,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显示出了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工作,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148”专线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开通“148”专线的实践证明,“148”专线的设立,是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加强法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保障和促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实际行动;是实施国务院“社会服务联合行动”部署的有力举措。它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维护稳定,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群众亲切地称“148”专线是沟通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守护神”。对这项利国利民的服务工程,各级政府应有充分的认识,给予更多的关心和支持,保证必要的经费和人员,促使在今年年底前全省各县(市、区)都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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