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面向21世纪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带好队,收好税”的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我省国税系统公务员的素质为目的,以国税工作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领导干部和全员轮训为重点,以分岗分类培训为主要内容,加快教育培训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建立公务员教育激励制约机制,推行岗位技能标准,分级负责、分岗分类进行培训,积极开展学历教育,开发人力资源,为我省国税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和素质保证。
  二、教育培训目标和主要安排
  (一)领导干部培训
  一是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培训,主要通过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 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研究税收工作的新情况、新思路,学习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等,提高政治素质和管理水平。在个人自学,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基础上,由省局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确定1-2个专题,集中培训2次。每期5-10天。
  二是副处级和部分42岁以下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主要学习邓小平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税法律法规、领导科学和领导艺术、管理学以及税收业务等知识,提高综合素质,适应履行领导职责和在新形势下做好国税工作的能力,为领导干部的梯队建设储备人才。由省局每年组织1次集中培训,每个市地1名副局长、1名正科,省局科、处级干部4-6人,济南、青岛可以适当增加人员,共约50人参加。培训时间为6个月。
  与有关院校联系,相对固定场所,开展处级干部培训。
  三是科级干部的培训。主要培训县市区局正副局长和省局、市地局正副科长。利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轮训一遍,每年举办2-3期培训班,每期100人,培训时间为3个月。在培训内容上有所侧重,根据分管工作的不同分别办班。
  (二)初任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
  (三)学历教育
  (1)研究生层次。做好中央党校成教学院研究生班的组织管理工作,争取4年内毕业190人左右。选拔优秀人才,组织报考普通院校在职攻读经济类、法制类、计算机等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争取到2005年研究生学历人员达到国税系统总人数的1%。
  (2)本科层次。由省税校承办,继续举办自学考试税收专业本科班、山东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的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函授班、长春税务学院财政学专业本科函授班的管理和面授工作,积极拓展其他办学渠道,开展本科在职学历教育,争取每年毕业350人左右,到2005年本科人员达到16%。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