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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国税系统面向21世纪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国税系统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实施意见》的通知

  强化各类税务干部学校、培训中心(培训基地)的教育功能。配备一定比例的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加强对培训中心(培训基地)的管理,明确职责,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
  构筑教育培训施教机构网络。建立以省税校为主,各市地局所属培训中心为辅的教育培训施教机构网络,共同承担全系统教育培训工作任务。
  五、优化教师结构,建设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
  根据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和各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师资人才库,逐步造就一支德才兼备、专兼结合、结构合理、具有税务特色的师资队伍。
  疏通施教机构教师与国税系统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双向交流渠道。建立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任教制度,从税务部门选拔德才兼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到税校任教,定期轮换。同时,建立教师业务实践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专业课教师到税务部门定期挂职实习。
  有效利用社会教师资源,从其他院校、政府有关业务部门、企事业单位聘请优秀的专家、学者和业务骨干担任施教机构兼职教师。
  进一步强化教师进修制度、业务考评制度。加大教师进修资金的投入,设立教师奖励基金,激励教师刻苦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注重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六、不断改革创新,建立适应需求的培训教材
  根据国税系统公务员培训的实际需求,按照有计划、有重点、成系列的原则,统一制定教材编写规划,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编写形式新颖、内容全面、组合灵活的活页式、案例式的系列教材。
  建立严格的教材编审责任制度,不断提高教材质量,力求做到理论教材“精”,实务教材“活”,案例教材“实”,辅助教材“新”。
  根据岗位技能标准,组织编写分类培训教材,建立岗位技能标准培训考试题库,以便于各地的考试考核。
  七、探索培训规律,继续深化教学改革
  根据按需施教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需要调查和分析,以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教学内容。
  科学设计培训课程,根据培训需求分析结果和培训对象的特点,科学设计各类培训课程的教学方案,提倡采用讨论法、案例法、模拟法等教学方法和教学形式。
  培训形式要因地、因时、因人而异,做到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期培训相结合,课堂讲授与实习研讨相结合。
  八、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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