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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金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调整金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闽价[1999]公字412号 1999年11月8日)


三明市物委:
  你委《关于要求调整金湖风景区门票和旅游船票价格的请示》(明价(1999)202号)收悉。为进一步加大金湖风景区旅游资源的开发力度,改善景区基础设施和旅游环境,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金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门票价格:省定旺季价格,具体标准为大、小金湖景区票价均从20元/人次调整为30元/人次。旅游淡季门票价格及旅游淡季具体时间由三明市物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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