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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开展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宁委办发[1999]68号)


各郊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的通知》(国办发明电[1999]14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11月份在全市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目的
  通过开展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真正把农民负担减下来,努力实现今年农民缴费负担比1998年确有减轻,各种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矛盾明显减少,不发生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确保我市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农村社会基本稳定。
  二、检查的范围
  对全市所有乡镇行政村开展检查。先以郊县为单位,由郊县党委和政府统一组织,在各乡镇普遍自查的基础上,对所辖各乡镇逐一进行全面检查,然后由市对郊县进行重点抽查。市、郊县同时要对本级政府部门涉农收费、集资、达标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三、检查的内容
  主要围绕农民的实际负担比上年是否确有减轻、各种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矛盾是否明显减少来进行。
  检查的具体内容和重点是:
  (一)提留统筹费、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1、是否贯彻执行了“一定三年不变”的政策,今年的提留统筹费有没有超过1997年的预算额;
  2、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税收政策,有无平摊农业特产税、生猪屠宰税、自行车使用税的问题;
  3、有无以生产统筹费、以资代劳等名义在提留统筹费外乱开收费口子的问题。
  (二)农村“三乱”的治理情况
  1、教育集资是否按规定停了下来,其他乱集资和要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是否取消,在中小学生入学、结婚登记、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农村医疗卫生、农村建房等方面有无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搭车收费的问题;
  2、报刊摊派是否得到了治理
  3、是否进行了农村电价的治理整顿,有无违反规定平摊电费、超标准收取电费的问题。
  (三)端正干部作风和精简人员情况
  1、有无派“小分队”或动用警力到农民家中强行收款收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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