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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地税局关于明确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⑸对于口头复议申请书按复议机关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编列序号。可以直接用阿拉伯数字编写,编号不得少于三位数,不足三位的,在数字前加“0”补齐。
  三、复议案件档案管理问题
  复议案卷管理是复议机关在复议案件终止后,对复议案件各环节使用的文书、证据、依据等全部复议资料按要求集合成卷,并按档案管理要求保存至少十年,以备以后查证需要。市局将作为一项行政执法检查内容,在每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中予以检查。
  制作复议案卷是在复议案件审理结案、做出复议决定并按法定要求送达复议决定文书后,或者是因其他法定原因终止复议案件而结案后,由案件承办人将复议案件全部资料汇集成卷,卷宗应根据案件审理情况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卷内文件目录,填写档案要目;
  2、税务行政复议案件承办时间及各环节承办过程的总体记录(可以是手写件,也可以是打印件,但必须有承办人签名或盖章);
  3、税务行政复议申请。包括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书面申请、口头申请、行政赔偿申请以及要求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进行审查的申请。申请人提供的证据、依据和其他证据资料;
  4、税务行政复议受理。依法受理的复议案件的案卷,应有受理复议通知书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送达回证,要求被申请人提供答辩的通知。不予受理的案件,应有不予受理复议裁决书及有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送达回证;
  5、税务行政复议审理。包括被申请人提供的答辩书以及相关证据、依据或者其他材料;复议机构审理意见形成情况及报请局长批准的意见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意见形成情况,经调查取证的,应附调查过程及案件相关证据内容的笔录(笔录须有调查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延长复议期限的,应附延长复议期限通知书及局长签名的审批意见书。暂时中止复议案件审理的,应附中止复议通知书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送达回证,复议机关或有权机关处理结果的情况报告;
  6、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应包括复议决定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签名或盖章的送达回证,以及做出复议决定所根据的依据、证据等资料;
  7、税务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及文书。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应包括(1)税务机关决定自行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送达文书回证及执行结果情况报告;(2)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文书资料及执行结果情况报告。被申请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机关责令其限期履行的文书以及执行结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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