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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今年来,我市消防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各单位和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有效地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今年1—10月全市共发生火灾46起,死1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88万余元,火灾四项指数与往年相比均有大幅度下降。目前已进入冬季,用火、用电、用气等可能导致火灾发生的各种因素急剧增多。特别是今年气候异常,入夏以来,持续高温干旱,一些林木、草类干枯,森林火险等级提高,加之林区秋季入山搞创收人员明显多于往年,森林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天干、物燥、风大,是火灾的多发季节。为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冬季火灾的发生,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现就冬季防火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冬季防火工作的领导,把冬防工作纳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冬防方案,建立健全各级防火安全组织机构,逐级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消防管理网络。具体要落实五个方面的工作:即有主要领导挂帅的组织机构;有分管负责的工作班子;有切合实际的冬防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有隐患整改的具体措施;有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开展冬防宣传,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各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搞好消防宣传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利用 l1月9日全国消防宣传周,采用宣传窗、板墙、标语、横幅等宣传工具,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同时,重点搞好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危场所、特种行业、重 点工种等人员的培训,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全市各大影剧院、各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要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和教育,努力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开展冬防安全检查,落实防火措施
  从现在至2000年2月底止为冬防时间。各单位要切实搞好冬防检查工作,采取各种办法,突出抓好初冬、澳门回归、元旦、春节前后四次全市性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特别是对人员聚集的公众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场所、大型商场、市场、大型的物资仓库、旅游点、风景区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部位要一丝不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公安消防部门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坚决督促其按要求彻底整改。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派出所要加大对区街企业、出租门店、居民住宅以及居民棚户区等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按照市政府提出的“六个一”工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不留死角,巩固“六个一”工程取得的成效。森林防火要切实搞好野外火源控制和管理,要充分发挥了望台和地面巡护人员的作用,加大监测巡查密度,要组织力量,尽可能多打烧防火线,加大计划烧除面积。对检查不细、整改不力和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而导致火灾发生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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