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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海峡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福建
省海峡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1999]费字427号 1999年11月18日)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收费标准的报告》(海人报(1999)42号)收悉。鉴于福建省海峡国际学校属于中外合作办学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开展工商管理、计算机及英语强化等职业培训,成本费用较大,根据《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和省财政厅、省物委《关于同意福建省海峡国际学校收费立项的通知》(闽财综(1999)173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海峡国际学校向参加职业培训的学生收取培训费标准为:高中毕业的学员每生8000元/人·年,大专以上的学员600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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