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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关于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委关于江苏省医药
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1999]146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科委关于《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1999年11月19日

江苏省医药、农药、兽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省科委 1999年11月)


  加强医药、农药和兽药(简称“三药”)创制,加快发展“三药”科技产业,是我省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突破口。近几年来,我省努力加强这方面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三药”领域获新药证书327份,生产的农药品种占全国的50%,兽药新品种占生产品种的50%,全省医药、农药和兽药工业总产值已分别占全国的10.22%、32%和10%,产值和利税率均居全国前列。但从总体上看,我省“三药”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三药”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仍然较低,面对日益激烈的国内外竞争,我省“三药”科技产业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为进一步提高我省“三药”自主创新水平,增强“三药”科技产业市场竞争能力,必须抓紧启动实施“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实施“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培育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药”产业为目标,按照“三药”创制和产业化的规律,通过建立政府计划项目资金作引导、风险投资作补充、企业投入为主体、吸纳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加强“三药”创制主体和转化主体的技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省“三药”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新产品的研究开发网络,集成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火炬计划和星火计划,协调相关经济计划,实施一批“三药”科技产业示范工程项目,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药”产品群,加快实现产业化;同时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的机制和途径,为加快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示范。主要目标是:到2005年,建设一批创制基地、条件保障设施和产业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与“三药”创制和产业化相适应的技术基础和条件保障设施的布局框架。加强各类科技计划的集成,实施一批“三药”创制的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和产业化项目,基本形成相互衔接的促进“三药”创制的科技发展体系格局。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药”新品种15—20个,并加快产业化步伐,使“三药”新产品产值占全省“三药”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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