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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兵政治工作的意见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湖南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民兵政治工作的意见
(1999年10月18日)


  长期以来,我省民兵政治工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指示,为确保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确保民兵政治合格和民兵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确保民兵工作服从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民兵政治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民兵工作的落实和民兵作用的发挥。为适应市场经济的新形势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新要求,不断增强民兵政治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民兵工作条例》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深化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经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领导同意,现就加强和改进民兵政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改进民兵政治教育的方法
  民兵政治教育是民兵政治工作的重点,主要采取“一规范三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规范”,即以总政治部《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为依据,对参训民兵政治教育严格规范。训练期间,坚持以集中的课堂教育为基本形式,主要进行民兵的性质、任务、形势和战备教育,在县(市、区)民兵训练基地组织实施,与军事训练统一计划、统一教学、统一考核、统一评比。“三结合”,即非训练期间的集中教育,结合民兵整组、成建制执行任务和征兵进行。结合整组施教时,以“青年民兵之家”为课堂,由乡镇、厂矿组织实施,主要进行争当合格民兵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成建制执行任务施教时,开设流动课堂,主要进行服从大局、发扬革命英雄主义和严守纪律的教育;结合征兵施教时,以适龄青年民兵为主要对象,以报名、体检地为课堂,由县(市、区)和乡镇分别组织实施,主要进行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教育。
  民兵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连(排)长每年集中进行政治教育的时间为3天;基干民兵每年不少于16个课时;普通民兵每年不少于两次。教育内容以省军区政治部编印的《民兵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适时补充时事政策等方面的内容。民兵政治教育要拓宽路子,灵活施教。要把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课堂教育和传媒教育、基础教育和专题教育、“兵”的教育和全民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教育对象、时间和内容的落实,增强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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