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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来凤县销售电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来凤县销售电价的批复
(鄂价重函字[1999]191号 1999年11月18日)
恩施自治州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来凤县销售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1999]16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将来凤县销售电价每千千瓦时平均提高28.91元,各类用户具体价格水平见附表。
城镇低收入居民家庭基本生活用电量优待办法,请你局按我局鄂价重字[1999]285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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