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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的通知

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
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的通知
(苏政发[1999]9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计经委编制的《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
  长江岸线是宝贵资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加强长江岸线的规划管理,确保长江防洪安全和河势稳定,优化沿江生产力布局,使长江岸线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更好地为我省跨世纪发展服务。

                                 1999年11月18日

江苏省长江岸线开发利用布局总体规划纲要(1999—2020年)

(省计经委 1999年11月8日)


  江苏省长江沿江地区处于我国长江经济带和沿海开放带的结合部,是我国经济开发和生产力布局的重点区域,是实施党中央关于“以上海浦东开发开放为龙头,进一步开放长江沿岸城市,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中心,带动长江三角洲和整个长江流域地区经济新飞跃”战略决策的重点地区之一。江苏沿江地区有8个省辖市,土地面积49593.2平方公里,1998年人口3878.9万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5390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8.1%、54%和74.9%,在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一地区区位条件优越,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明显,在未来的经济发展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长江江苏段具有良好的通航条件,万吨级海轮可直达南京,长江两岸陆域平坦开阔,可布局运量大、耗水多的基础原材料工业。目前江苏长江两岸已建成了一批沿江港口,初步形成了以中心枢纽港为核心,大中小与深中浅相结合、功能比较齐全的沿江港口群体。同时,依托港口开发建设了一大批经济技术开发区,对形成我省长江两岸的滨江基础工业带,进一步发挥沿江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省在长江岸线开发利用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是长江岸线利用缺乏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利用程度不高,港口泊位结构不尽合理,存在着部分重复建设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长江岸线利用的有序、健康发展。为了加强长江岸线利用的规划管理,保证我省长江岸线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我们组织省有关部门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编制了本规划纲要。本规划的范围为所有涉岸项目及岸线以内2KM的地区。规划期为1999—2020年。
  一、长江岸线开发利用现状
  江苏省长江沿江地带包括横跨两岸的南京,南岸的苏州、无锡、常州、镇江和北岸的扬州、泰州、南通8市,以及所属的3个主城区及部分郊区和沿江江浦、江宁、六合、太仓、常熟、张家港、江阴、武进、丹阳、丹徒、句容、扬中、仪征、邗江、江都、泰兴、靖江、如皋、通州、海门和启东21个县(市)。江苏省境内的长江干流总长433KM,岸线总长1110KM,其中主江岸线803KM,洲岛岸线307KM。目前长江岸线利用的主要类型可分为港口、仓储、工业、生活、过江通道和特殊占用六大类。截止1997年(包括在建项目),全省已利用长江干流岸线总长约136KM(注:千吨级以下泊位占用岸线未统计在内,下同)。具体数据见表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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