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增强依法理财观念,严格按《
预算法》办事,坚持量入为出,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保工资,保稳定,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拨款进度,保持农业、教育、科技、扶贫、环保等支出的必要增长。从现在起,除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外,各级各部门不得开减收增资的口子,更不得追加新的支出预算。预计到年底财政有超收的地县,超收部分要用于保证上述重点支出,不能用于一般性增支。预计短收的地县,要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积极调减支出预算。各级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的实施办法,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双增双节”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支出管理。各级领导机关要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3年内不准搞楼堂馆所建设和欠发工资的贫困县一律不准购买小汽车、移动电话的规定。从现在起,各级暂停审批购置小汽车等专控商品,从严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压缩购置费、会议费、印刷费等一般性支出,确保各级党政机关的购置费比上年压缩10%,会议费压缩10%,印刷费压缩20%。临近年终,各级各部门不准以任何形式滥发奖金、补贴、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严禁突击花钱。
四、加强财政监督,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各级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跟踪检查力度,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的意见》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确保保工资八项措施的落实。对一方面欠发干部职工工资,一方面购买小汽车、移动电话,搞铺张浪费的政府部门和单位,要严肃查处,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人的责任。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抓好国债转贷资金、粮食风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的专项检查,对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问题,一经查出,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要认真开展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情况的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公、检、法、工商行政管理以及交通等17个重点部门的落实情况。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单位,要严格处理有关责任人。省上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公房出售及收入上缴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未按规定上缴的售房收入要及时上缴财政专户,财政、监察、审计部门要在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对胡支滥用、不按规定上缴公房出售收入的单位,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完成今年财政预算任务对于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各事业不断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全局观念,扎扎实实地做好增收节支工作,为完成全年财政预算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