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入征管严格控制支出确保
完成全年财政预算的紧急通知
(陕政发[1999]6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个中心、两个确保”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中央积极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税改革,坚持依法征税,调整支出结构,保工资、保稳定、保重点,加强财政监督,促进了我省国民经济平稳增长和社会稳定。在经济增长的基础上,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基本正常。1至10月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完成79.3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53%,比上年同期增长12.73%。上划中央增值税和消费税完成53.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22%。但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主体税种短收严重。今年前10个月,全省地方财政收入短收4.85亿元,营业税、增值税25%部分和农业特产税分别短收1.85亿元、1.06亿元、2.74亿元。二是欠税数额较大。截止10月底,全省累计欠税9.24亿元,其中:工商税收欠缴8.34亿元,地方国有工业企业所得税欠缴1.08亿元。三是省级收入预算执行比全省平均进度慢近3个百分点。今年前10个月,省级地方财政收入完成年度预算的75.67%,较预算平均进度差7.67个百分点,短收1.29亿元。在剩下的两个月中,全省地方财政收入还有21.7亿元的预算收入任务必须完成,任务十分艰巨。同时,今年的增支因素多于往年,贯彻落实中央调整收入分配政策、一些部属院校和事业单位下划地方管理、落实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资金等,加之政策性减收增支因素较多,一些贫困县仍然存在欠发工资问题,各级财政支出压力很大,全年收支平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形势相当严峻。
面对艰巨的任务和严峻的形势,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紧急动员起来,采取坚决得力的措施,切实抓好后两个月的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全省财政收入预算的完成。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收入征管力度。 各级政府和省上有关部门要把组织收入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大事来抓。对年初确定的税收任务,各级必须保证完成,并力争超收。各地要层层建立收入目标责任制,夯实任务,限期完成。要重点抓好对增值税、营业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种的征管,特别要加强对金融保险和重点企业的税收征管,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各地要严格依法征税,强化收入稽查,认真清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严厉打击偷、漏、骗、抗、逃税行为,坚决堵塞各种收入漏洞,把该收的税坚决收缴入库。各项收入要严格按财政体制规定入库,严禁以“混库”等方式截留中、省收入。凡是“混库”的资金要坚决纠正,限期调库。责成省财政、地税、国税、人民银行金库尽快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对屡查屡混,屡纠屡犯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抓好帮困基金、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费等各项基金的征收工作,做到应收尽收。
二、下大力气抓好清理欠税工作。 各级政府要组织财政、国税、地税、银行和企业主管部门,认真清理欠税,分类排队,列出重点,实行定目标、定人员、定时间、定进度的清欠责任制,集中力量催收清缴。特别要抓好对欠税大户的催缴工作。对不按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要责令其限期缴纳;对屡催无效甚至抗税不缴的,要通知其开户银行强制划款。各级银行要按“税、贷、货、利”的顺序,对欠税企业回收的货款,首先足额扣缴税款,确保各项税款的及时入库,不得压库压票。拖欠税款的企业,必须制定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资金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