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着力解决企业富余人员多的问题。积极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行主辅分离、转岗分流、创办独立经济实体,妥善安置富余人员。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办好企业再就业服务中心,搞好各种形式的下岗职工技能培训,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规范下岗程度,完善监测制度,抓紧把未按规范程度办理手续的下岗职工纳入规范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全省范围的劳动力市场体系和网络,充分发挥职业介绍机构作用。加快第三产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为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创造条件。正确引导下岗职工转变择业观念,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多种途径自谋职业、自找出路。逐步完善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下岗职工到非国有企业就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组织各种集体、合股性质的经营实体。
(七)努力降低改革成本。中介组织自身要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素质,降低收费标准,为企业服务。特别是在企业改制、兼并、破产、担保等重大改革中,避免多层重复收费。有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具体的收费程度和办法,努力降低企业改革成本。
(八)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把对部分行业统筹过渡到全省统筹,使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走向社会管理。依法做好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金的征缴工作,提高收缴率。建立社会保障预算资金,弥补养老金的不足,增强抗风险能力。科学合理地确定筹集失业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的比例,健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改革管理体制,提高管理者素质。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监管,严禁挤占、挪用。健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大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立法和执法工作力度,从根本上保障职工和群众的切身利益。
九、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加强企业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把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同运用市场机制结合起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展企业文化,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要大力弘扬“世博精神”,全面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全面、深刻领会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
《决定》是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企业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真正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全社会都要积极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各级宣传部门要精心组织,充分运用各种舆论手段,形成声势,营造有利于改革和发展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