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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市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检查情况进行抽查的通知

  3.是否进行了农村电价的治理整顿,有无违反规定平摊电费、超标准收取电费的问题。
  (三)端正干部作风和精简乡镇机构的情况:
  1.有无派“小分队”或动用警力到农民家中强行收款收物的问题。
  2.因农民负担引发的恶性案件是否减少。
  3.对发生的恶性案件是否做到了按要求及时上报和查处。
  4.对乡镇不在编人员是否进行了清退,在编人数是否得到控制。
  (四)减轻农民负担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l. 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是否建立和落实;专项治理部门责任是否建立。
  2.清理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项目是否坚持了下管一级、下清一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部署和进展情况如何;省上取消的13个收费项目和修改的9个文件是否得到了落实。
  3.农民负担预决算、民主管理、明白卡、专项审计四项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
  4.村级财务是否做到了公开。
  四、抽查的组织领导
  市上将成立以市委常委、副市长孙清云同志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韩建绪同志为副组长的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市委农工部、市农经委、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农业局、物价局、法制局、纠风办、教委、编委、低压供电局各1名负责同志组成4个检查组,具体实施抽查。
  市上拟对抽查的4个区县按经济发展水平,每个区县随机抽查3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每个村抽查10个农户。
  五、抽查的方式
  抽查工作要深入、具体,到村到户,不走过场。要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与走访农户相结合,并采取召开座谈会,入户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时,一律不事先打招呼。坚持边查边纠的工作方针,对发现的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限期解决,处理结果要逐级上报,并向农民公开。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向农民多收滥收费用的,要按规定退还或扣减,对有关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的,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并追究有关区县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大、几点具体要来
  (一)各区县要认真做好迎接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情况汇报要具体真实,全面体现抽查的内容要求。被抽查的区县要认真做好安排,保证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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