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利用电信部门现有网络平台,采用虚拟网站方式。由电信部门提供一台“政府主机”,供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同时免费提供一个FTP帐号用于信息的更新及修改。各信息提供部门通过DDN或拨号方式,按分工将上网信息传送到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集成后,再传送到电信部门提供的“政府主机”上网发布。
第二步:建立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管中心。将“政府主机”的内容移至网管中心的WWW服务器,通过电信的DDN专线上国际互联网,并与贵州信息港链接。适当时候在国内外知名网站上镜像备份发布。各部门提供的信息仍由贵州省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集成。
四、上网信息资源的组织与开发
1、省人民政府信息管理中心,对信息资源建设实行统一管理和协调,统一组织信息源上网,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核。
贵州省人民政府主页公共栏目信息资源组织分工:贵州概况由省统计局组织;部门介绍由省人事厅组织;招商引资、企业之窗由省经贸委组织;科技信息由省科委组织;法规规章由省法制局组织;旅游指南由省旅游局组织;政府公报由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省政府各部门链接到省人民政府主页上的信息,由各部门组织提供。
2、省政府各部门要有领导分工负责部门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传递和更新,建立信息资源开发制度,保证信息资源收集渠道畅通、处理及时、运作高效,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政府上网信息的提供。动态信息在发布之后至少一个月要更新一次。
3、为了确保信息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由省电信部门分期分批组织省政府各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五、上网信息发布管理
贵州省人民政府网站是对外宣传我省和外界了解贵州的重要窗口,是加强政府和群众、社会的联系与沟通,推动政务公开和勤政廉政建设的有效办法,意义重大。因此省政府各部门对其工作要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严格遵守“涉密不上网”的原则,省政府各部门上网信息必须由单位保密办公室审核,报主管领导审签。部门上网时,与省政府上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定保密安全责任书。对于难以确定的信息保密问题,由省政府上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有关部门把关。
2、上网信息所涉及到的经济、社会、资源、科技、文化等宏观数据,必须以法定数据为准;涉及到的部门数据,谁提供谁负责。
3、未经省政府上网工程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在省外或境外任何网站上建立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