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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永松路3号院等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永松路3号院等住宅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批复
(市价房发[1999]324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西安市市区机关房管所:
  你公司关于市级机关南二环永松路3号院、西八家巷47号院、北大街274号院10号楼物业管理收费的申报意见收悉。经考核,现将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依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管理暂行规定》考核,确认南二环永松路3号院、西八家巷47号院为丙级收费单位。确认北大街274号院10号楼为丁级收费单位。应收取的管理服务费、日常维修养护费、交通工具保管费、车辆占道停放费的具体收费标准按附表执行。
  二、健全财务制度,执行明码标价,做到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支情况三公开。
  三、收费时,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住户所持的《西安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记录手册》,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四、本批复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起执行。
  附: 市级机关南二环永松路三号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表一

  收费项目   收 费 标 准 
  住 宅 用 房
  管理服务费    8.00 元/户·月
  日常维修养护费  0.18 元/ M2·月

室内车辆保管服务收费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 天   夜 晚
  自行车     4.00元   0.20元   0.30元
  人力三轮车   9.00元   0.80元   1.60元
  摩托车     20.00元   1.00元   1.20元

室外车辆保管收费




  车辆种类    常住户(辆·月)   非常住户(辆·次)
                    白 天  夜 晚
  小型汽车    80.00元      3.00元  5.00元


  表二

市级机关西八家巷47号院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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