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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六部门关于曲靖市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报告的通知

  一是在曲靖市和各重点产煤县、市(区)及乡镇,普遍成立了清理整顿领导小组,把取缔无证非法开采作为政府行为,落实责任,常抓不懈;
  二是在重点产煤乡镇建立清理整顿巡逻队,常年流动检查,随时打击无证非法开采行为;
  三是坚持在矿区主要公路设立煤焦验票站的办法,严禁无证煤井的煤焦产品进入市场;
  四是加大经营秩序的整顿力度,规范煤焦经营行为,改善煤焦流通经营环境,使无证煤井的煤焦产品无市可销;
  五是关停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井,为促进煤炭生产安全有序的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两年来,全市共取缔非法煤焦加工点206处,取缔非法煤焦经营点481个,封停和炸毁无证煤井907处,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证煤井56对。目前,全市528个乡镇煤矿的619对井中,《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持证率分别达到98.2%和90.71%,比1996年分别提高125.18%和333.78%。
  3.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乡镇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为了改变多数乡镇煤矿安全生产设备简陋和事故隐患十分突出的严重状况,专项治理工作始终把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治理重点,依法规范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行为。一是督促乡镇煤矿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乡镇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足额提取和正确使用维简费,该用于安全生产的必须用于安全生产;二是强调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补助,加强乡镇煤矿安全基础建设;三是要求企业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购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和设施。自1997年以来,各重点产煤县、市(区)共投入技措资金7135万元,较好地改善了乡镇煤矿的安全生产条件。1997年全市有 659对矿井,有 556对矿井实现“五消灭”,占矿井总数的84.4%,比1996年的69.1%增加15.27%;1998年全市有矿井651对,实现“五消灭”的矿井有634对,占矿井总数的98%,比1997年又增加了13.6%。目前,除会泽和罗平两个非重点产煤县外,曲靖市其余各县、市(区)的乡镇煤矿基本实现了“五消灭”。
  4.坚持规模发展,改革采煤方法。专项治理前,曲靖市乡镇煤矿井型小,抗灾能力低和不利安全管理的问题比较突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曲靖市坚持了规模发展的思路,以规模求发展,以集约求效益,以规范求安全,努力推进曲靖市乡镇煤矿规模化发展进程。根据乡镇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需要,曲靖市制定了《曲靖市乡镇煤矿规模化发展远景规划》,把规模发展作为长远的战略目标和任务,狠抓骨干矿井建设。通过两年的努力,曲靖市年产3万吨以上的骨干矿井由1996年的345对增加到目前的406对,占矿井总数的比例达到了62.5%,平均单井年产能力由1996年的1.47万吨增加到1998年的1.56万吨,大大高于全国重点产煤县平均年产1.22万吨的水平。为进一步强化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减少煤炭资源损失,对较为落后的穿巷式采煤方法进行了改革,大力推广较为先进的壁式采煤方法。目前,全市壁式采煤工作面已达到299个,比专项治理前增长了97.3%。今年,按照已签定的目标责任制要求,壁式采煤工作面要达到329个,使壁式采煤工作面在乡镇煤矿的普及率提高到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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