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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固定电话主叫号码显示业务资费标准的复函

福建省物价委员会关于核定固定电话主叫
号码显示业务资费标准的复函
(闽价[1999]函185号 1999年12月6日)


省邮电管理局:
  你局《关于固定电话主叫号码显示业务资费标准的函》(闽邮电(1999)局字488号)收悉。根据固定电话主叫显示业务及其资费标准试行一年来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自愿、满足不同消费需要”的原则,参照程控电话新功能资费标准,核定正式资费标准为每月每户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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