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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鞍山市401、402线路小客票价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鞍山市401、402线路小客票价的批复
(辽价费字[1999]73号 1999年11月26日)
鞍山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制定新开辟401、402线路小客票价的请示》(鞍价发(1999)16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401、402线路票价按每人次0.80元执行,执行日期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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