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蜀南竹海景区门票价格(试行)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蜀南竹海景区门票价格(试行)的批复
(川价函[1999]386号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日)


宜宾市物价局:
  你局宜价字费(99)231号“关于蜀南竹海景区游览实行通票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国家有关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规定,考虑到你市旅游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蜀南竹海景区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试行)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蜀南竹海景区游览实行通票收费,其门票价格为:旺季55元/人/次、淡季40元/人/次。
  二、以上门票价格是游览蜀南竹海全景区的最终收费票价。景区内不得再另设立“园中园”并收其它费用。
  三、不得强制收取保险费,保险费可由游客自愿选择。
  四、本通知下达后,风景区管理和收费部门应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并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凡不按本规定收费的,一经发现,应按物价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